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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曝光丨注意!指使他人做这两件事儿会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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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曝光丨注意!指使他人做这两件事儿会被行政拘留……
时间: 2023-09-14 03:19:21 |   作者: 企业新闻     

     

  近日,突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突泉支行做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经调查,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系消防改造施工负责人关某某指使员工所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消防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大队依法给予关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近日,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乌兰浩特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证书“被”管理人“安排”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消防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公司管理人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中规定:(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本项就是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行为的处罚。

  本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包括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部门、行业、单位的规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出于牟利、赶进度等目的或者对消防安全的淡漠和侥幸心理,无视消防安全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往往是重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应予以严厉处罚。

  一件件的鲜活案例摆在眼前,不断的敲响着警钟。消防控制室是企业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因此消防操作人员一定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操作系统,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做到“五知”“三会”(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知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及消防专干或兼干,知火警电线”,知灭火基本方法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下班时断电,关好窗户、水龙头,锁好门,防止火灾、水灾事故的发生。

  二、应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注:“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一、各单位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做巡查和检查,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单位各部门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度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一、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二、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单位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护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来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或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护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

  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按时进行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做一次功能测试,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依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理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法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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